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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编辑:admin   时间:2020/01/08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储藏条件、入库验收、堆垛、养护条件、安全操作、出库和应急情况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和3.2定义商品的储藏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易燃性商品  inflammable commodity

20℃和101.3kPa条件下,容易燃烧或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物质,或是可能发生强烈放热反应的自反应物质,或不充分稀释可能发生爆炸的爆炸品。

3.1.1  

易燃气体  inflammable gas

本项包括在20℃和101.3kPa条件下:

a)与空气的混合物按体积分数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

b)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燃烧范围的体积分数至少为12%的气体。

3.1.2  

易燃液体  inflammable liquid

本项包括:

a)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

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b)液态退敏爆炸品

[引自GB 6944—2005,4.3 a)]

3.1.3  

易燃固体inflammable solid

本项包括:

a)容易燃烧或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b)可能发生强烈放热反应的自反应物质;

c)不充分稀释可能发生爆炸的固态退敏爆炸品。

3.2  

易爆性商品  explosive commodity

在常温和常压条件下,通过自身化学反应对周围造成破坏的一种商品。

3.2.1  

爆炸性物质  explosive substances

固体或液体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包括不放出气体的烟火物质

3.2.2  

爆炸性物品  explosive articles

含有一种或几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

4 储藏条件

4.1 库房

4.1.1 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 50016-2006的规定,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

4.1.2 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4.1.3 应安装浓度超标报警器

4.1.4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和分库存放。

4.1.4.1 爆炸品宜储藏于甲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4.1.4.2 低、中闪点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藏于不低于乙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4.1.4.3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不低于乙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4.1.4.4 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库房内。

4.2 安全要求

4.2.1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环境。

4.2.2 除按附录A规定分类贮存外,以下品种应专库储藏。

4.2.2.1 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4.2.2.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4.2.2.3 易燃液体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4.2.2.4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泡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4.2.2.5 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的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4.2.2.6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4.2.2.7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应分别专库储藏。

4.3 环境要求

4.3.1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

4.3.2 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4.4 温度和湿度要求

4.4.1 各类商品适宜储藏的温湿度见表1。

 

 

1 温湿度条件

类别

品名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爆炸品

黑火药、化合物

≤32

≤80

 

水作稳定剂的

≥1

<80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不燃、有毒

≤30

 

 

易燃液体

低闪点

≤29

 

 

中高闪点

≤37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35

 

 

硝酸纤维素酯

≤25

≤80

 

安全火柴

≤35

≤80

 

红磷、硫化磷、铝粉

≤35

<80

 

自燃物品

黄磷

>1

 

 

烃基金属化合物

≤30

≤80

 

含油制品

≤32

≤80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32

≤75

 

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30

≤80

 

过氧化钠、镁、钙等

≤30

≤75

 

硝酸锌、钙、镁等

≤28

≤75

袋装

硝酸铵、亚硝酸钠

≤30

≤75

袋装

盐的水溶液

>1

 

 

结晶硝酸锰

<25

 

 

过氧化苯甲酰

2~25

 

含稳定剂

过氧化丁酮等有机氧化剂

≤25

 

 

5 入库

5.1 原则

5.1.1 入库商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进口商品应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5.1.2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验后作出验收记录.

5.1.3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5.1.4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箱~5箱,发现问题,扩大验收比例。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5.2 项目

5.2.1 包装

5.2.1.1 内外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品名;

b)规格;

c)等级;

d)数(质)量;

e)生产日期(批号);

f)生产企业;

g)联系方式;

h)危险品标志符合GB190 和 GB/T 191的规定。

5.2.1.2 应符合GB12463的规定,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容器和外包装不沾有内装商品和其他物品,无受潮和水湿等现象。

各类商品的内外包装及衬垫见表2。

 

2 各类商品的内外包装及衬垫

类别

品名

内包装

外包装

衬垫

备注

爆炸品

黑火药

塑袋、铁皮里

木箱

 

三层包装

爆竹、烟花

包好裹严

木箱

松软料

 

化合物

玻璃瓶

木箱

不燃材料

 

三硝基苯酚等

玻璃瓶

塑料套筒

 

不燃材料稳定剂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钢瓶(带帽)

安全胶圈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

金属桶玻璃瓶(气密封)

木箱

松软材料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衬纸、玻璃瓶

金属桶、木桶、木箱

松软材料

 

赛璐路板材及制品

木箱

 

 

安全火柴

盒(柴头无外露)

包、纸板箱

 

 

自燃物品

黄磷

瓶、金属桶

木箱

不燃材料

稳定剂

烃基金属氧化物

钢筒

 

 

含油制品

 

透笼木箱

 

不紧压

遇湿易燃物品

碱金属及氧化物

瓶、桶

木箱

木箱

不燃材料

不燃材料

稳定剂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

桶、瓶、袋

木箱

松软材料

 

过氧化钠(钾)、高猛酸锌、氯酸钾(钠)

瓶、桶

木箱

不燃材料

 

过氧化苯甲酰

瓶、桶

木箱

不燃材料

稳定剂

5.2.2 质量

5.2.2.1 固体无潮解,无熔(溶)化,无变色和风化。

5.2.2.2 液体颜色正常,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

5.2.2.3 气体钢瓶螺旋口严密,无漏气现象。

5.3 验收

5.3.1 不符合5.2规定的不签收入库,暂存观察室,通知存货方,另行处理。

5.3.2 验收完毕,合格的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并转存货方。

6 堆垛

6.1 方法

根据库房条件、商品性质和包装形态采取适当的堆码和垫底方法。

6.1.1 各种商品不应直接落地存放,应垫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适当增加下垫高度。

6.1.2 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出入库方便。

6.1.3 堆垛间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墙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干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顶距大于等于50cm

7 养护

7.1 温度和湿度管理

7.1.1 库房内设温湿度表(重点库可设自记温湿度计),按时观测和记录。

7.1.2 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湿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湿度,见表1。

7.2 检查

7.2.1 安全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现象等。

7.2.2 质量

根据商品性质,定期进行以感官为主的库内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1件~2件,主要检查商品自身变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等在储藏期间的变化。

7.2.2.1 爆炸品:不宜拆包检查,主要检查外包装。爆炸性化合物可拆箱检查。

7.2.2.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用称量法检查其质量;检查钢瓶是否漏气可用气球将瓶嘴扎紧;也可用棉球蘸稀盐酸液(用于氨)、稀氨水(用于氯)涂在瓶口处,如果漏气会立即产生大量烟雾。

7.2.2.3 易燃液体:主要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或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

7.2.2.4 易燃固体:查有无溶(熔)、升华和变色、变质现象

7.2.2.5 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查有无挥发、渗漏、吸潮溶化。含稳定剂的容器内要足量,否则立即添足补满。

7.2.2.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主要是检查包装封口是否严密,有无吸潮溶化,变色变质;有机过氧化物、含稳定剂的容器内要足量,封口严密有效。

7.2.2.7 按质量计的商品应抽检质量,以控制商品保管损耗。

7.2.2.8 每次质量检查后,外包装上均应作出明显的标记,并作好记录。

7.2.3 处理

7.2.3.1 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商品外包装上做出标记。

7.2.3.2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有问题商品通知单通知存货方。若问题严重或危及安全时立即汇报和通知存货方,采取应急措施。

7.2.3.3 商品应在临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存货方。

7.2.3.4 超过储藏期限或长期不出库的商品应填写在库商品催调单,转存货方。

8 安全操作

8.1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操作易燃易爆商品的一般知识,作业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8.2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8.3 操作易燃液体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应直接在水泥地面流动。出人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应直接对准库房门。

8.4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应在水泥地面滚动。

8.5 库房内不应分装、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9 出库

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0 应急处理

10.1 灭火方法见附录B。

10.2 作业人员在灭火和抢救时,应站在上风位,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式呼吸器。

10.3 作业时出现头晕、呕吐、呼吸困难、面色发青等中毒症状,立即离开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或做人工呼吸并送医院诊治。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化学危险物品混存性能互抵表

 

爆炸性物品

氧化剂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自然物品

遇水燃烧物品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毒性物品

腐蚀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点火器材

起爆器材

爆炸及爆炸性药品

其他爆炸品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剧毒

易燃

助燃

不燃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无机

有机

无机

有机

爆炸性物品

点火器材

起爆器材

爆炸及爆炸性药品

其他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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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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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剧毒(液氨和液氯有抵触)

易燃

助燃

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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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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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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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水燃烧物品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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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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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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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性物品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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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分

分×

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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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消

分×

分消

 

 

 

 

 

 

 

 

 

 

 

 

 

 

腐蚀性物品

酸性

无机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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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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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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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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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符号表示可以混存;

“×”符号表示不可以混存;

“分”指应按化学危险品的分类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如果物品不多或仓位不够时。因其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也可以混存;

“消”指两种物品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但消防施救方法不同,条件许可时最好分存;

①说明过氧化钠等过氧化物不宜和无机氧化剂馄存

②说明具有还原性的亚硝酸钠等亚硝酸盐类,不宜和其他无机氧化剂混存。

凡混存物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必须留有1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不使两种物品发生接触。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易燃易爆性物品灭火方法

类    别

品    名

灭火方法

备    注

爆炸物

黑药

雾状水

 

化合物

雾状水、水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大量水

冷却钢瓶

易燃液体

中、低、高闪点

泡沫、干粉

 

甲醇、乙醇、丙酮

抗溶泡沫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水、泡沫

 

发乳剂

水、干粉

禁用酸碱泡沫

硫化磷

干粉

禁用水

自燃物品

自燃物品

水、泡沫

 

烃基金属化合物

干粉

禁用水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干粉

禁用水

钠、钾

干粉

禁用水、二氧化碳、四氯化碳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雾状水

 

过氧化钠、钾、镁、钙等

干粉

禁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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