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可可托海一矿三号脉(地质圣坑)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地质圣坑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可可托海额尔齐斯河库依尔特河段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可可托海额河两岸生态恢复项目  
富蕴县可可托海一矿三号脉(地质圣坑)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7#尾矿综合治理项目(含8766机械厂综合治理项目)  
富蕴县伊雷木湖生态体系综合治理工程隧道口至云母厂矿山复绿及周边生态恢复项目  
叶城县恰尔巴格镇防渗渠项目  
 您的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要闻 >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奖!
编辑:admin   时间:2020/04/28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曹红艳  |  责任编辑:孔令瑶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6月底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2020年年底前,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意见》规定,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对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可对举报人实施重奖。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充分发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可以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短板”和盲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

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目前已有12个省级和133个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实施了举报奖励制度,省、市共出台了155件相关制度规定。2018年,各地共实施举报奖励9034件,奖励金额436万元。2019年,各地举报奖励预算总额达1282万元。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 新农生态环境网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电话:19990627353
Copyright ©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ICP备20000044号-1   新公网安备65010302001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