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塔西河黄台子村至一号闸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玛纳斯县塔西河黄台子村至一号闸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5年3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玛纳斯县塔西河黄台子村至一号闸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xnsthj.cn/gonggao/220.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马嘉月,联系电话:1889953449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玛纳斯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xnsthj.cn/gonggao/182.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联 系 人:苏瑞
联系电话:13095016759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马嘉月
联系电话:1889953449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止。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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